"一旦有兩個人以上同處在一個空間 就會開始選邊站 自相殘殺  所以才會有政治和宗教.."-----THE MIST

對史蒂芬金的作品深入接觸的不多 皮毛略懂
個人討厭血淋淋的驚悚片
只喜歡人性深入探討的衝突電影

迷霧驚魂利用了噁心的各類變種怪物 來諷刺人性
血淋淋的把愚蠢的人類剝了一層皮 綑在牆角 逼他們自殺 活生生的吞噬人類
直到最後一刻
霧散去
自以為是的英雄本想一死了之
竟然在最後一秒鐘看見重見希望的世界
此刻 他卻已失去了一切
發現原來前面所做的努力和無謂的犧牲  不過是荒謬的勇氣和自作聰明 逼更多人走上絕路

主角自從發現迷霧裡的祕密後
一心一意想要拯救大家 反而害死更多的人 連自己都陷入崩潰
活下來 卻只能面臨荒腔走板的人生

片中有許多與現實互相矛盾的心理衝突
人性是否本善?
文明不過是野蠻人類披著的虛偽外衣
一棵樹 也許對地球有益  同時也是噩運的開端
永遠無法選擇身邊的人
永遠都在做現在看起來正確的選擇
日後回頭再看  多半是愚蠢  自私  無意義  甚至害人害己的

宗教與政治的狂熱 是絕望時不得已的盲從
出了事必定要找一個人來負責任 才能宣洩眾人憤怒的心情
此時已經無關是非對錯 原生的惡念連上帝都無法救贖了 上帝只好被迫淪為共犯....

擁有槍枝的人 常會在關鍵時刻決定一切 這讓我想起"三不管地帶"片中 誰搶到槍才是老大
即使在變種怪物面前也是如此...

這部片的結局 給了我一個另類的角度思考
是不是凡事都要想辦法解決?
或者 無為而治 看著結果順其自然發生 反而可能是最好的選擇?

不過 千金難買早知道 電影和人生 我們都是無法預測結局的..........



後記:如果要說這部片哪裡不好,綜合來說有以下兩點:
1.怪物吃人實在太噁心 
2.那個佈道的神經病為什麼這麼晚才被槍殺.....早該把他先貼住嘴的.....(好吧,我真的很討厭囉嗦的阿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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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via05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